为进一步强化机关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建立文明窗口。
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建设,大力推行接文办文窗口进出,实行网上审批,达到“一门清、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以最快捷的速度,最短的办事时限,最简便的办事程序,最优质的服务达到用地单位满意。
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来局办理审批事宜,首问者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达到“一门清”、“一趟明”。
实行全天候服务。
凡是到局办理征、占地手续的客户随时接待,各类审批手续随时办理。
落实项目审批时限承诺制。
对建设项目占地,在上报材料齐全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完成组卷,保证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并实行对上报省、市卷宗跟踪服务。临时占地手续的报批,只要材料齐全,随报、随批。对申报业务中不符合要求的,在接到有关材料当日内向申报单位说明不能办理的理由或要求其补办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资料齐全合格,权属合法、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
开辟“绿色通道”。
对建设项目占地审批,只要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资料齐全的,项目服务中心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现场办公。对外实行项目“委托办理制”,加快办理速度,设立项目服务热线,免费提供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法规及办理手续咨询服务。
在上述承诺范围内,如有工作人员无故推诿拖拉相互扯皮,符合条例但不给办理的;不认真审核,在办理有关手续中材料、证件不全或不履行法定程序错办错发的;以权谋私,接收礼金、礼品、宴请或对外来办事人员有“四难”现象,损害执法人员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党政纪规定,追究其行政执法和工作效能等方面相应的责任。
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88211336
88211305